未来网(中央新闻网站)北京1月12日电 据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博消息,2018年1月10日,河南省永城市刘河乡姜庄村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加入其堂弟迎亲车队。王某驾车与迎亲车队相距600米时,为急于赶往其堂弟家“抢红包”,便加速追赶车队。11时50分许,王某驾车行驶到永城市高芒公路(X043线)刘河乡孙厂村志义中学十字路口时(路口前方有减速让行标志),与斑马线上本村村民孟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孟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王某对自己一心想着“抢红包”,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礼让斑马线引发事故的行为,后悔不已。 王某驾车“抢红包”抢来祸端,引发事故,致人死亡。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王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永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永城市看守所。 |